保安员安全教育
发布时间:2019/2/17 10:54:26 点击浏览:

保安员安全教育

所有保安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,认知危险意识和识别内部阴谋的培训。

一、培训内容包括:消防、防恐及车辆出入处理、维护厂区内安全工作等。

1、火灾的分类和适用灭火器。

2、燃烧的要素和灭火方法。 

3、保安员应具备的消防知识。

4、火场中自救和救人注意事项。

5、发现煤气泄漏后处理方法。

6、安全用电及救治触电的人方法。 

7、保安员人身和财物安全防范。

8、做好客户单位安全防范的四个要点:观察、发现、报告、处置。

二、根据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,保安员具有以下权限:

1.对刑事案件等现行违法犯罪人员,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,但无扣留,关押,审讯,没收财产及罚款的权力。

2.对发生在服务区的刑事、治安案件,有权保护现场,保证证据,维护现场秩序以及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情况,但无现场勘查的权力。3.依照法律、法规规定和企业规章制度规定,劝阻或制止未经许可的进入公司的人员、车辆。

4.对出入公司的人员、车辆及其所携带、装载的物品,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验证、检查,但无人身检查权。

5.按要求对公司进行安全防范检查,完善企业保安管理规章制度。

6.执勤中遇到违法犯罪人员不服制止,甚至行凶,报复的,可以采取正当防卫,但不得涉及无辜人员和不正当防卫。

7.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制宣传,做好“四防”工作,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,发现隐患漏洞或其他不安全因素,立即上报主管,进行整改,但不可以对员工的生活进行监视。

8.对非法携带枪支、弹药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员有权进行盘查、监视,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企业行政部门。

9.对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,有权劝阻、制止和批评教育,但没有对其处罚的权力。